思維力
思維屬于心理活動的高級形式,是小兒智能活動的核心。幼兒思維有具體形象思維和抽象概括的運輯思維兩種。具體形象思維是根據事物的具體形象來進行聯想的,即依靠感知和自身動作進行思維、離開動作思維就終止。而抽象概括的邏輯思維是以概念、判斷、推理來進行,使思維具有一定的目的性、方向性和靈活性。因此,思維是在感覺、知覺、記憶等過程的基礎上產生,又遠遠超過這些過程,它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質特點,是事物之間的內在聯系。
課程目標
兒童的認知能力來源于生活體驗,因此每節課接按照兒童思維能力形成規律設計:實物教具→圖片(形象思維)→文字符號(邏輯思維)。著重培養小朋友的思維習慣、學習習慣和行為習慣。整個課堂通過大量的實物操作和紙上題練習,完成從具象到抽象的思維過程,小朋友不僅知道紙上題的做法,更重要的是知道該題源于生活中的哪個場面,再次完成從抽象還原到具象的思維過程,從而掌握運用知識的能力。
學習內容
自然測量 空間認識 數學邏輯 語言邏輯 圖形、動手 理科常識。
適應年齡
5-13歲的正常兒童,3歲--5歲如果有明確的訓練需要,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且完成學生測評后,可進行訓練:(①注意力穩定;②具有學業行為;③智力發展正常)
課程效果
孩子的思維品質(思維的敏捷性、深刻性、創造性、靈活性)提高幼兒分析問題、 解決問題的能力,提高幼兒的創造性思維能力及學習能力
上課方式
小班授課,按照學員的年齡、能力進行分班教學